按照《吉林工商学院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办法》(吉工商院院字﹝2017﹞107号)、《吉林工商学院2025年专业技术岗位分级实施方案》(吉工商院院字〔2025〕139号)和《吉林工商学院关于开展2025年专业技术岗位分级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部门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精神,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基本原则。建立以品德和能力为导向、突出思想政治觉悟和师德师风表现;以岗位需求为目标,做到评以适用、以用促评;严格执行学校定岗分级标准,更好促进各级专业技术人员职业发展与部门和学校各项事业发展相统一。
二、组织机构
经部门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成立基础教研部专业技术岗位分级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成员及职责如下:
组长:张惠明、刘淑媛
小组成员:张喆、夏船、张艳妮、李洪斌、苏玉霞、贾晶
职责:按照《吉林工商学院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办法》(吉工商院院字﹝2017﹞107号)、《吉林工商学院2025年专业技术岗位分级实施方案》(吉工商院院字〔2025〕139号)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组织完成本部门个人申报和部门初审。
三、程序及日程安排
(一)个人申报(11月15日至11月17日)
申报人向本部门提交申报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
(二)部门初评(11月18日至11月19日)
工作小组对申报人进行师德测评,同时,依据各级各类岗位聘任条件,对应聘人员的聘用资格和基本条件进行审核。
(三)公示(11月20日至11月22日)
确定各级各类岗位拟推荐人选,并公示3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报送至学校复审。
四、基础教研部评审推荐工作要求
(一)评审推荐小组在材料审查、评审投票及监督管理等方面认真负责、严格把关,确保评审过程公开透明,评审结果真实。
(二)评审严格执行回避制度,杜绝任何影响评审公正的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评价环境。
(三)在评审结束后应认真整理归档个人申报材料、评审投票记录、会议记录等评审相关材料,妥善留存,确保评审全程可追溯。
五、责任追究
专业技术岗位分级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对于提供虚假材料的申请人一经查实,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取消其申报资格;对有学术不端行为把关不严或违规操作者,将按学校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基础教研部
2025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