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学校关于教学督导工作制度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完善基础部二级督导质量监控体系,加强基础部教学质量管理,根据《吉林工商学院教学督导工作办法》特制定本细则。
一、指导思想
加强对教学工作的管理和对教学质量的监控力度,在教学实施和管理过程中,建立监督和反馈系统,促进基础部教学质量和教学管理水平的提高。
二、组织和管理
按照督、管分离的原则,基础部督导组由孙发路担任组长,张丽萍任副组长。教学督导组的成员由热爱教学与教学研究工作,有丰富的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经验,工作认真负责,办事公道,在某一学科领域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有较强组织工作能力、事业心和责任感的在教师组成。
基础部督导组在基础部领导和业务指导下开展工作。坚持日常督导和重点(专项/专题)督导相结合、督促与指导相结合的原则,围绕学校教学工作部署,结合校级督导组工作重点,制定基础部督教、督学、督管各重要环节的质量标准和工作流程。
三、工作内容
基础部督导组每学期结合学校教学督导工作要点,根据本部门教育教学工作实际,安排具体工作,包括日常督导和重点(专项/专题)督导两部分工作。
1.常规听课:每学期对基础部教师(含外聘教师)教学(理论和实践)实施全覆盖听课。按照学校相关文件、标准、规范要求,结合课程特点,对教师的教学活动进行指导、评价。根据“督在实,导为重”的工作原则,提出改进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听课评价分数与评语作为对教师教学工作质量进行评价的重要依据。
2.专项督导:对主要教学环节进行督导,根据督导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并监督整改效果,实现教学质量监控闭环运行。
3.信息沟通:定期与教师、学生进行沟通、交流,协助基础部采集教育教学运行情况的相关数据;向教师、学生宣讲学校、基础部有关教育教学的政策理念、行动准则等。
4.教学改革:积极参与基础部的教学和管理改革,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对基础部推行的教学改革项目进行专题督导,为教育教学工作提供参考咨询;在督导工作中对优秀教学改革成果进行宣传和推广。
5.督管督学:对基础部教学管理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教学规范化管理情况、学生学习情况、学生服务情况等实施督导,发现并研究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6.其它工作:完成校级教学督导组、学校相关部门、基础部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以上工作中,常规听课、专项督导和信息沟通为每学期必须开展的工作内容,其他内容根据基础部教学工作需要合理安排。
四、工作要求
1、各项教学督导工作要从实际出发,讲求实效,做到事实清楚,结论准确,处理得当。督导员应根据具体分工认真完成各项督导工作,各项工作材料要记载详细,定期汇总、归档。
2、通过多种方式在部门内外推广交流成熟的教学经验、教学方法、教学改革成果等,并形成稿件推荐到学校《教学质量监督工作简报》。
3、教学督导组每学期召开至少3次工作例会,交流讨论督导工作阶段进展和组织督导业务学习。
4、每学期初制定教学督导工作计划,学期末撰写督导工作报告,并在本部门内发布。督导工作计划、督导工作报告应同时报送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备案。
5、督导组长对教学督导员的工作每年进行一次考核,并将考核结果通报本人。
吉林工商学院基础部
2021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