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强加强基础教研部在三方评教中管理评教的科学性和规范性,以评促改,不断提高部门整体教学工作水平和教学研究能力,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遵循原则
公平、公正、公开。
二、考核形式和内容
采取量化打分形式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教研活动、教学工作、业务提升、教研成果和日常管理五部分。具体见附件。
三、考核结果
该考核一学期一评,考核结果分为四个等级,总分为100分。综合评审分在90分以上为A级,80-89分为B级,60-79分为C级,60分以下为D级。
说明:
教学材料评价项目,在重要教学文件,如试卷材料环节错误较多、问题严重者,经部门督导小组审核,教学管理评分可评为C级。
四、其他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基础教研部负责解释。
基础教研部
2024年9月10日